信息公开

档案管理制度


为了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,规范单位的建设,提高工作水平,根据档案管理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本单位的全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,做到专人、专室、专柜管理,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。

二、加强档案室的管理,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高温、防光、防潮、防尘、防鼠、防虫等工作,并配备必要的保护设施。

三、定期对档案室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,并做好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汇报,采取有效措施,保护档案的安全。

四、认真做好档案收集工作,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,每年做到目录与档案室保存档案相符。

五、定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,对无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,经分管领导同意后,由两人以上在指定地点进行销毁。

六、档案人员在调动工作时,必须办好移交手续,方可离开岗位。

七、因保管不善,造成丢失和损坏,按损坏程度追究责任。

八、本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长沙市芒果公益服务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