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3-01-03 00:00:00
长沙市芒果公益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制度
第一条 目的
为规范中心各类公益项目运营管理,保障项目合规实施、资金物资规范使用、服务成效真实落地,提升机构规范化运营水平与社会公信力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中心章程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项目,覆盖全体工作人员、志愿者及项目合作执行工作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
坚持合法合规、公开透明、务实公益、权责清晰的原则,所有项目严格在机构业务范围内开展,杜绝超范围运营、经营性活动及违规服务。
第四条 项目分类
1、品牌常态化公益项目:机构长期深耕、常态化运营、具备品牌特色公益项目;
2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:承接各级民政、文旅、乡村振兴等部门委托的公益服务、阵地运营、关爱类服务项目;
3、基层民生关爱项目:面向“一老一小”及特殊群体开展的阵地建设、日常陪伴、成长赋能类关爱服务项目;
4、专项救助帮扶项目:针对大病群体、罕见病群体、城乡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开展的救助、兜底帮扶类公益项目;
5、合作联动公益项目:联合基金会、高校、企业、行业专家开展的基层赋能、学术公益、联合共建类公益活动类项目;
6、其他符合机构业务开展范畴的项目。
第五条 管理要求
所有项目实行台账化管理,品牌项目重提质创优,政府项目重履约绩效,帮扶项目重精准透明,合作项目重规范留存。
第六条 立项管理
所有项目实施前须完成需求调研、内部审核、立项备案,明确服务内容、实施周期、物资预算等。政府及专项基金项目严格按照协议、文件要求立项执行。
第七条 实施规范
1、明确项目负责人、执行人员、财务人员岗位职责,分工明确、责任到人;
2、项目按计划推进,不得私自变更项目内容、实施地点及资金用途,如需调整须报备审批。
第四章 物资与资金管理
第八条 物资管理
公益物资实行入库登记、出库审批、落地签收、台账管理,做到账物相符、去向可溯,严禁挪用、私分、变卖公益物资。
第九条 资金管理
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、专账核算,严格按照预算及批复用途使用,杜绝挤占、挪用、截留资金。财务票据真实合规,报销流程规范,按要求公开资金使用情况。
第五章 宣传、档案与结项管理
第十条 宣传管理
项目宣传真实客观、正向传播,所有宣传内容审核后发布,严格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,杜绝信息泄露与虚假宣传。
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
实行“一项目一档案”,统一归档立项资料、方案协议、活动材料、物资验收、财务凭证、总结绩效资料,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步留存、长期保管。
第十二条 结项管理
项目周期结束后,及时完成工作总结、数据梳理、结项报备。政府及专项项目严格按甲方要求完成绩效评估与验收结题,实现项目闭环管理。
第六章 监督与风控
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
中心定期开展项目自查与抽查,核查项目合规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,及时整改问题,规范项目运营。
第十四条 风险防控
常态化做好合规、资金、安全、舆情、隐私风险防控,保障所有项目平稳、规范、安全运行。项目执行成效纳入工作人员考核评价。
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长沙市芒果公益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
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长沙市芒果公益服务中心
2022年12月